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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讲坛第352期《构式语法的理论基础及应其教学应用》
作者:程艺然        编辑:研究生会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AG真人国际         点击:


20201122日上午九点,应AG真人国际周赛华教授的邀请,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谢晓明教授,在腾讯会议上为公司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构式语法的理论基础及应用》的学术讲座,参与此次讲座的主要有主持人周赛华教授、邱庆山副教授、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

讲座伊始,谢教授引出了基于认知语言学理论和框架语义学的语言研究的理论----构式语法理论(construction grammar theory),并为大家介绍此次讲座的五个主要内容:构式语法理论的产生;构式语法的基本理论主张;代表学者;构式语法的基本评价;构式语法的教学应用。谢教授还指出,此次讲座结合了各位著名学者关于构式的看法与观点,主要是为了向大家简要介绍构式语法理论这一较为新兴的理论及其在汉语中的应用实例。


谢教授向我们介绍说,构式语法作为一种语言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是20世纪80年代末才确定下来的,但其基本理念一直蕴含在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之中。现代语言学发展至今,有两条核心理念:一是以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主张语言符号是形式与意义的配对;二是认知语言学所强调的语言是一种认知能力。总体上看,“构式语法”是这两条核心理念的合流,是现代语言学的基本原则和语言基本属性的延续和发展。对构式(construction)的界定在众多学者的质疑思考中不断更新发展,Goldberg认为:“任何语言结构只要在形式或意义、功能的某个方面不能从其组成部分,或不能从其他已存构式中严格预测出来,就可被视为构式。此外,某些能被完全预测出来的语言结构,只要有足够高的出现频率,也可作为构式储存在记忆中。”

随后,谢教授介绍了构式语法的七条基本理论主张:构式都被理解为包含形式和语义及话语功能的配对;构式的形式、意义具有不可预知性;重视特异性和边缘现象;在句法研究上采取“所见即所获”的方式;构式具有习用性;构式具有理据性和层次性,是一个复杂的、有组织的网络系统;语法和词汇之间没有截然的分界。总体上看,传统语法是动词中心观,而构式语法构建了新的构式中心观。


紧接着,谢教授介绍了构式语法理论的几位代表性人物,主要有FillmoreLakoffGoldbergTaylor,其中重点介绍了LakoffGoldberg关于构式语法理论的一些主要观点,并通过举例汉语中的短语“吃饭、吃食堂、吃亏”及英语中的双及物句子,分别阐述两位语言学家对构式研究的看法,这也让大家清晰地认识到了构式语法理论的理据和构式表示的语义。


谢教授指出,构式语法理论作为一种起源于英语、较为成熟的语法理论,既有可取之处,也有不足之处。构式语法的“整体性”思想符合儿童的语言习得过程,再者,对于形态丰富、形式语法规则较强的语言例如英语,可以对其句法、语义上很多问题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但是构式语法理论有些繁琐而不反映语言使用者的理解过程,而且适用的结构类型也比较有限。


在教学中,构式语法也有用武之地,谢教授先介绍了构式在汉语词汇中的表现,主要有三类:一是形式固定、意义单一的短语,例如成语和熟语;二是固定的词语形式,例如构词词缀“者”“化”,语法性很强的“不得了”等;三是从语用角度划分出的程式语,例如“你好”“再见”等。随后,谢教授指出在汉语教学中,一些外国员工容易误用已学双音词中的另一个汉字,此时就可用构式语法理论的“整体观”进行教学,对词汇进行整体解释。这也告诉大家,要重视构式理念,努力将汉语构式的形式和意义构成一个具有层次性的系统。

最后,谢教授为我们讲解了他正在研究的一个句式“N1可能V了假N2”,这一句式从普通陈述句最后转化为图式构式有其发展过程,谢教授详细分析了其历时发展过程,并分别阐述了每一过程中句式的主要语言形式、语用上的表达特点和结构定性。谢教授还强调大家在使用构式语法理论分析汉语词法句法时,一定要注意语用特点,以及结构的历时发展。

讲座尾声,老师和同学们就句式“N1可能V了假N2”中关键词的演变及语用特点向谢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谢教授一一解答并与大家一同展开进一步的讨论,本次学术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与诚挚道谢中完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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